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净空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
时间: 2026-09-08 11:08

根据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我委草拟的《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净空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邮件、书信等形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2026年9月8日起至2026年10月7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发送邮件,邮箱:air83367063@163.com。

2.寄发信函: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415福州市发改委交通发展处,邮编350007。信函封面请注明“《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净空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信函内容请附建议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传真:0591-83346094

 

附件: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净空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来源: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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