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2022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榕发改交能〔2023〕60号
时间:2023-11-13 16:15

  各县(市)区发改局、财政局,福州新区、高新区管委会经发局、财金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19-2022年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2〕52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按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发放程序》(附件1)相关要求执行。

  二、申报范围:2021年运营补贴资金和2022年建设补助、运营补贴资金。

  三、请你们抓紧完成申报材料初审、项目现场核查等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二份)和项目现场核查表(附件2,表中填报人即为工作联系人)电子扫描版报送至市发改委(联系人:罗秋梅,联系电话:0591-83307731)。

  四、如果本次符合要求的申报奖补资金总额超过省下达的奖补资金额度,将按照各企业符合要求的申报金额占总额的比例兑付完2021-2022年省级奖补资金。

  五、因省级充电设施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营补贴系统正在完善升级,请申报运营补贴的项目业主提前准备好站点2021、2022年充电订单数据、年度电费发票及供电公司盖章的电费明细单等资料,待省平台开放运营补贴资金申请后,及时通过省平台提交资料,并将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二份)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发改局、管委会经发局,如需补充资料将另行通知。

  专此

  附件:

  1.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发放程序

  2.2021-2022年福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项目现场核查情况表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7日

来源:发改委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