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与技术协作处
时间: 2024-06-13 10:33

  组织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闽东北、都市圈等区域协调发展;衔接推进国家级新区建设工作。衔接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相关方面申报以工代赈等投资项目。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协调衔接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合作。参与拟订我市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指导协调全市对口支援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对口支援的指导性计划。参与我市对口支援项目的筹划、协调和督促检查。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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