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567号)有关规定,结合你校学生公寓现有设施及配套管理服务的具体情况,经研究,制定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含空调费)收费标准如下:
公寓名称 |
类型 |
收费标准(元/生·学年) |
旗山校区 |
6人间 |
970 |
仓山校区 |
6人间 |
970 |
4人间 |
1100 |
|
备注:住宿费收费标准包括房租、定额水电费、家具折旧、卫生清理、安全保卫、校内局域网使用费以及配套管理服务等费用,除超额水电费之外,学校不得对学生另行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
上述收费标准自2022年秋季开学起执行。你校应严格遵守《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567号)的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收费使用省级财政部门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费资金应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