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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塘坂水利发电厂:
为促进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的需要,根据《福建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闽价商〔2007〕408号)文件精神和《定价成本监审报告》(榕发改成审〔2021〕1号),经研究,制定连江县塘坂水利发电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为0.10元/吨(不含水资源费),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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