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的通知
榕发改价格〔2020〕76号
时间: 2020-09-30 10:03

各县(市、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0]51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迅速组织部署落实。

  有关落实情况和降价减负具体成效请于2020年11月10日前报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处)和市市场监管局(价监科)。

 

  附件: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0]512号)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7日

来源:发改委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