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 2023-05-05 17:59

  近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榕发改生态〔2020〕34号)。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生态[2020]545号),为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制定了清晰的目标任务,明确了未来5年塑料污染治理的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

  二、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率先在五城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销售和使用,五城区塑料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到2022年底,禁限范围扩大至沿海县(市、区),全市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全市建成区塑料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到2025年,全市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得到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重点任务

  1、禁止生产、销售部分塑料制品。一是严格塑料行业准入管理。二是加强对禁止生产、销售部分塑料制品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境外输入管控。  

  2、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一是分批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二是有序禁用一次性塑料餐具。三是减少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四是加强邮政快递业塑料包装管控。

  3、积极推广应用替代品和模式。一是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二是推动技术创新发展。三是积极推广应用替代品。 

  4、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一是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二是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三是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标准建设,严格执法监督,强化科技支撑,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强化宣传引导。

  三、范围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处 0591-83328365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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