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福州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时间: 2017-09-21 16:11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福州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从大力发展低碳产业、推进低碳能源发展、健全市场机制、推动低碳示范建设、加强基础能力支撑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到2020年,我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以下简称“碳排放强度”)比2015年下降19.5%,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工作方案》强化了指标约束,分类确定各县(市)区碳排放控制目标。 

“十三五”期间: 

  • 罗源县、福清市、闽清县碳排放强度分别下降20%。 
  • 长乐市、连江县、闽侯县、仓山区、马尾区、晋安区分别下降19.5%。 
  • 鼓楼区、台江区、永泰县分别下降19%。 
  •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将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控制工业领域排放、大力发展低碳农业、增加生态系统碳汇、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大力推进能源节约、加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推进低碳能源发展。同时,将从加大绿色金融创新支持、加强城乡低碳化建设和管理、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低碳化处置等方面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此外,我市还将加强基础能力支撑、完善政策体系、做好宣传引导,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倡导低碳发展理念和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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