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发改局:
你局《关于晋安区生态环境局申请制定晋安区北峰山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费的报告》(榕晋发改综〔2022〕69号)收悉。为改善晋安区农村人居环境、保护开发特色类村庄,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落实晋安区先行推行使用者付费试点工作,经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相关程序,现将晋安区北峰山区农村污水处理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范围:晋安区北峰山区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辖区内污水处理已纳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置的居民和非居民用户。
二、收费标准: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为0.5元/吨;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为0.75元/吨。
三、相关要求:
1.建立财政补贴与使用者付费的合理分担机制。
2.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与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制定低收入家庭的优惠措施,确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革命五老”等人群家庭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影响。
本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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