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要求,结合我委实际,不断提升我委法治建设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
一是抓好关键少数。委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作为我委工作重点,在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上均安排议题研究依法治委相关工作,研判依法治委工作的难点,根据市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要点》的部署,制定印发本委法治建设要点。二是抓好全体法治学习。委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均安排不少于2次的法治学习,全委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省、市有关依法治国的会议精神,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涉及法治方面的专题学习等,提升委领导班子成员的法治意识、法律思维。组织全体干部参加专题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学习范围涵盖政府投资条例、招投标法律法规、价格领域法律法规等内容,组织开展统一学法考试,完成率和及格率均达100%,切实提升我委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机关法治建设。三是主动报告法治建设情况,我委均按照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告法治建设情况,并在年度报告中将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外公布。加强重要理论学习教育。依托党组(扩大)会议、中心组学习和学习强国、福建省干部培训网站等载体开展专题学习。
二、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决策机制
一是完善议事规则,规范决策机制。制定完善本委《中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会议制度和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明确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的议事权限、流程,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体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编写我市发改系统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材料,规范文书文本,供市发改系统参考使用。完善本委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有效化解项目征迁立项遇到的矛盾、依法处理群众诉求,更好服务项目推进。积极加强与法院沟通,做好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按照规定程序,对相关文件进行合法性、公平竞争性审查。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我委按照《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制定了《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暂行办法》、《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暂行办法》、《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等制度,并对外公布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行为流程图等材料,坚持做到透明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二是开展“五级十五同”清单化管理。根据省里印发的《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闽审改办〔2020〕5号)和《关于做好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实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五级十五同”清单化管理,对统一市、县发改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进行优化,有效提升我市发改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推动同一审批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具有重大意义,既规范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又促进了项目申报的便捷高效。我委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州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统一规范配置市、县两级发改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集中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等网站上发布,让项目单位办事人员足不出户即可知悉申办条件,做到标准明确、条件清楚。
四、依法完善强化信用监管,充分运用信用在事中事后监管作用
一是牵头推进信用领域立法工作。继续推进《福州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人大审议相关程序。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加强失信案例核查、信用修复管理制度建设。推进政务诚信、个人诚信、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等方面出台信用配套文件,市联合奖惩服务系统已与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不动产、公积金等多个业务系统对接,实现红黑名单信息向联合奖惩实施部门共享全覆盖。建立触发响应机制,将信用联合奖惩嵌入审批、评优等政务管理全流程,推动形成“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处处受限”格局。二是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协调推进我市“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目录事项清单认领前期梳理工作,组织开展监管目录清单及检查实施清单梳理工作,推进市、县两级审批部门依托系统强化对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力争实现对行政审批事项监管全覆盖;按年制定审批(核准)项目“双随机”抽查方案,根据年度项目目录随机抽查项目,按要求开展实地检查,并强化对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力度和抽查结果的运用。三是坚持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我委建立并对外公布普法责任清单,强化责任约束。围绕价格监督检查、项目审批、节能审查、招标投标监管、信用建设等领域开展普法“六进”,提升以案释法效果,为行政执法营造良好氛围。
五、依法开展疫情防控,有效保障复工复产
一是成立市发改委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设协调保障组、航班司乘人员防疫督导组、火车司乘人员防疫督导组和价格工作对接协调组,分工协作,分兵把口,贯彻落实精准防控和“预防为主、外防输入、内防局部扩散”要求,切实抓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和保障企业复产工作。二是统筹协调机场疫情防控工作。2月26日对境外入榕人员采取集中健康管理以来,未出现应管漏管、失管、放管现象,未发生本地传染病例。三是牵头抓好火车站司乘人员依法检疫督导,牵头开展全市7个火车站的疫情防控工作。四是积极做好企业争取政策扶持工作。组织企业申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总共上报四个批次,共申报312家(次),国家发改委向人行推送182家,保障企业发展资金需求,给予贷款贴息支持。组织企业申报疫情防控重点生产企业,共159家企业申报成功,获得上级和相关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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