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关于清理证明事项的部署要求,我委对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所涉证明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我委仅保留一项证明事项,现予以公布。
我委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和职责任务的变化等情况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证明事项清单
序号
证明材料
证明开具部门
审批服务部门
涉及的办理事项
法律依据
1
项目建设资金证明
财政部门
发改部门
可行性研究报告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2016年财政部令第81号)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