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发改委 时间:2020-01-09 16: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工作要求,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及“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fuzhou.gov.cn)公布。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座12层,电话:0591-8333633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定期在“重大建设项目”专栏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专栏内发布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公开我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经统计,2019年我委在“中国福州”网站和本委门户网站上发布重点建设项目相关信息468条,主要涉及项目清单、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审批、项目核准、项目备案等信息。

  进一步拓展优化公开渠道。在保证网站内容及时更新的基础上,加强网站“互动平台”建设,积极发布对热点问题的民意征集及网上调查活动,包括《福州汽车北站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网上调查》、《网站建设现状满意度的网上调查》、《开展审批窗口服务满意度的网上调查》等互动专题,进一步扩大与网民的互动,加强网站的亲和性,方便民情民意传达到我委。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我委成立了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挂靠办公室,配备专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信息工作办法》、《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实施方案》、《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努力实现政务信息工作的规划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7条,已全部按要求在网上公开并及时报送市档案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9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行政许可类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价格与收费类信息、城乡建设和管理类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2019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有: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及“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公开;在福州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

  附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7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0

3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5件,其中网上申请18件,信函申请43件,当面申请4件。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城乡建设和管理事项(项目审批、核准及备案)方面的内容。我委历年累计受理了545件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9年,我委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65件,均已按时办结,其中,属于同意公开答复13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5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41件,其他类型答复6件。

  附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5

0

0

0

0

0

6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1

0

0

0

0

0

4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65

0

0

0

0

0

6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未发生针对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深入贯彻落实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面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依法依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增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

  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多汇报、多请教,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继续拓宽优化政务公开渠道,加强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政务新媒体载体建设,运用融媒体方式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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