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物价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来源:物价局 时间:2014-11-30 08:43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对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均依法、全面、准确地做好公开工作。截止11月底,我局共主动公开文件62份,并报市档案局备查。积极应用网站“价格政策解读”栏目对最新政策进行解读,今年主要解读的有平价商店政策、价格补贴政策等。同时,加强政务微博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密切关注涉及物价工作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价格政务信息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工作的要求,加强网站建设,规范栏目设置,进一步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一是行政审批事项梳理。经我市历次行政职权梳理,市法制办、市效能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确认,我局目前已不存在行政审批事项。二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涉及本局价格行政处罚的处罚种类、法律依据、运用范围、裁量标准、处罚幅度等信息,均通过“福州市行政处罚服务大厅”网站专栏向社会全面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本局实施的价格行政处罚案件均录入福州市网上行政处罚及执法监察系统,案件结案后,社会公众可以登陆“福州市行政处罚服务大厅”网站公开查询处罚结果(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除外)。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进一步加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资金使用情况的以外,对本机关预算决算情况均予以公开。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已公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及时公开价格补贴、节日食品券公告与统计信息。面向低收入群体、市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价格补贴、面向城区革命五老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低收入群众发放节日食品券信息,均可在本局网站工作动态栏目查询。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对今年公开招投标的相关信息均实现网上公开。 

  (五)推进“阳光价费”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省物价局关于“阳光价费”工作有关精神,通过以“12358”价格举报平台,搭建为民、便民的监督服务桥梁。今年基本完成了新旧“12358”价格举报平台切换工作。根据省局部署,已在网站上公开最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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