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函【2012】264号)要求,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及“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fuzhou.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南门兜斗西路21号,联系电话:0591-83366690。
一、概述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办【2012】148号)有关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体制、拓展优化公开渠道、深化规范公开内容,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为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主动公开,我委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制度,每个处室指定一名业务骨干担任联络员,承担本处室生成信息的主动公开报送工作。二是建立完善配套工作制度。2012年3月,我委在制定《2011年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修订印发了《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信息保障管理办法(试行)》,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各处室主动公开信息的上网发布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通过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等环节,完善依申请公开收件、转办、答复、提供、归档等办理流程,确保每件政府信息公开均能规范办理。
(二)进一步拓展优化公开渠道。一是加强“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建设,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调整增设“信息公开意见箱”二级专栏,进一步增强与群众的互动联系。二是做好“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的保障维护工作,及时将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到“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方便群众获取我委信息。三是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制作生成3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档案局,供群众在第一时间知悉使用我委主动公开信息。四是在委内一楼大厅设置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和公开栏等,通过动态公开政务信息,方便来委办事的群众查阅了解。
(三)进一步规范细化公开内容。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档案局等渠道公开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规划计划”等相关专栏,发布政府信息。三是在“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开辟政务公开专栏,把社会百姓企业关注的社会公益事业、统计信息、投资政策等信息在相关栏目公开。
(四)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办【2012】148号)的有关精神,我委作为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牵头单位之一,积极开展我市招投标现状研究。依据目前我市各招投标活动参与主体信息、从业人员信息、违法处置信息的保存和公开情况,我委协助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代拟了《福州市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并及时上报市政府办公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2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5条,已全部按市里要求在网上公开并按时报送市档案局。我委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94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2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1)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2)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3)文化、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4)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5)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6)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7)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201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有:(1)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及“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公开;(2)在福州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3)我委还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2年,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网上申请8件,信函申请11件。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城乡建设和管理事项(项目审批)方面的内容。我委历年累计受理了135件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我委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1件,均已按时办结,其中,同意公开答复6件,其他类型答复15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2012年,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中无“不予公开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2012年我委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均没有收费。我委历年累计受理的135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均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委因政府信息公开办理行政复议1件,被提起行政诉讼4件。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我委因政府信息公开累计办理行政复议1件,被提起行政诉讼4件。
六、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经常有申请人在申请信息公开时提供的资料不全,虽经我委尽力查找,仍不能确认具体项目,导致无法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二是部分申请人在申请信息公开时没有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或电话无人接听,致使我委无法在第一时间与申请人取得联系。三是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公民法律和维权意识的不断加强,我委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大量增加,使我委信息公开工作面临更复杂的局面,对我委信息公开的运行机制以及具体经办人员的执行力和沟通协调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继续健全和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深入理解《条例》、《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办法》,熟练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提高具体承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的沟通与联系,多汇报、多请教,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我委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2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35 |
949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35 |
949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21 |
135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2 |
26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8 |
76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11 |
33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1 |
135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6 |
74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15 |
6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零收费 |
零收费 |
行政复议数 |
件 |
1 |
1 |
行政诉讼数 |
件 |
4 |
4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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