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0〕244号)的要求,由福州市物价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福州价格服务网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物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8号;邮编:350001;电话:87627878;传真:83177302)。
一、概述
(一)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市效能办要求,将所有行政审批职能都上网公示并网上运行,确保行政审批公开、透明、公正、快捷。
(二)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积极推动行政事业收费管理、价格监督检查、水价管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药品价格管理、交通运输价格管理、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方便百姓查阅,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充分利用局信息公告栏,不断完善福州市价格服务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向档案局报送最新的政府信息,方便群众通过不同渠道查阅。
(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完善组织机构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办处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及时更新完善《指南》和《目录》。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已制定的《福州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福州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力求指南和目录的详细完备。
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依托“福州价格服务网”的福州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接受意见、受理依申请公开的主要载体。配备兼职人员处理日常工作,保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规范健全工作机制、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办公室已制定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明确了拟稿人即为第一责任人,由分管领导进行涉密把关,最后由主要领导签发)、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信息公开管理模式等工作制度。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市物价局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0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价格监督检查,商品价格管理,服务价格管理,行政事业收费管理,房地产价格管理等五个类别。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在“福州价格服务网”上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专栏开通2010年12月31日访问量达量已达167562人次。同时及时向市档案局报送最新的政府公开信息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本,方便群众在档案馆进行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方式、内容
本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共4件,历年累计共受理依申请公开9件,以网上申请为主要申请方式,主要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房地产价格管理、服务性收费等方面的信息。
(二)受理办理情况
所受理的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全部答复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主动公开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我局将在以下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和提高: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开的内容,及时地让大众了解更多、更全、更丰富的政府信息。二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目前暂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目前暂无。
(三)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0 年度 |
历年 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36 |
272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36 |
272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数 |
条 |
4 |
9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1 |
2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3 |
7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4 |
9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4 |
8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述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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