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2-0900-2018-0008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18-05-11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后屿路延伸段(龙安路-前横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18〕91号
- 发布日期: 2018-05-1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后屿路延伸段(龙安路-前横路)项目建议书>的报告》(榕发市政〔2018〕55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完善片区路网,改善交通环境,经研究,原则同意后屿路延伸段(龙安路-前横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二、建设地点:晋安区茶会片区,西起规划龙安路,东至前横北路,接现状后屿路。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道路长355.25米,宽24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综合管廊、给排水、电气照明、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
四、主要技术指标
(一)道路等级:城市支路;
(二)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
(三)路面设计荷载:标准轴载BZZ-100。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为93234.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292.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5466.37万元(含建设用地费74147.84万元),预备费8475.8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4个月
七、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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