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2-0900-2012-0005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12-06-14
  • 标    题: 榕发改审批〔2012〕90号关于同意福州市计量所迁建项目追加投资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12〕90号
  • 发布日期: 2012-06-14
  • 有 效 性: 有效
榕发改审批〔2012〕90号关于同意福州市计量所迁建项目追加投资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12〕90号
来源: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12-06-14 00:00

  榕发改审批〔201290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

  福州市计量所迁建项目追加投资的批复

  市计量所: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调整“福州市计量所迁建项目”建设投资的请示》(榕计[2012]1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福州市计量所迁建项目我委曾以榕发改基建[2007]435号文批准立项,批复总投资5500万元。由于项目业主申请立项时对所需总投资估算不足及相关配备设备也未列入估算,立项后,省质监局基本建设的总体规划又要求迁建项目进行重新设计和调整,且材料价格与人工费用上涨较大,致使总投资有较大突破。现根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调整福州市计量所迁建项目建设投资有关情况的函》(闽质监财函[2012]188号)的有关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计量所迁建项目追加投资3312万元,项目总投资由5500万元调整为8812万元,资金仍自筹解决,其它内容仍按原榕发改基建[2007]435号文执行。

  专此批复。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视频解读
媒体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