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2-0900-2008-0015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08-07-22
- 标 题: 关于商请审核福州火车南站地下配套交通工程修改初步设计概算的函
- 发文字号: 榕发改轨道[2008]36号
- 发布日期:2008-07-2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商请审核福州火车南站地下配套交通工程
修改初步设计概算的函
市财政局:
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2008]113号,附件1),“福州火车南站地下配套交通工程由市发改委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组织专家审查会,形成专家组意见及会议纪要,并批复初步设计。在轨道公司尚未成立之前,由市轨道办暂代项目责任主体,与东南铁路公司签订代建协议”。2008年5月20日,市发改委委托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福州火车南站地下配套交通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并形成批复意见(榕发改基建[2008]127号,附件2)。日前,我办已联合贵局、市政府法制办与东南公司商谈委托代建协议条款,并报市政府审定同意;设计单位已根据批复意见以及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意见(附件3)完成修改初步设计及核备概算(附件4);东南铁路公司对初步设计核备概算出具了审查意见(东南铁计字[2008]380号,附件5)。
由于福州火车南站地下配套交通工程委托建设协议(附件6)需明确工程投资总额,现商请贵局于7月25日前对设计概算进行审核后函复我办,以便我办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尽快与东南铁路公司签订代建协议,促成福州火车南站早日建设。
专此。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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