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2-0600-2016-0014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16-08-22
- 标 题: 福州市物价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福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清单》、《优惠政策清单》和《涉及进出口环节收费清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发改价格〔2016〕138号
- 发布日期: 2016-08-22
- 有 效 性: 有效
为落实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常态化公示,现将福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清单》、《优惠政策清单》和《涉及进出口环节收费清单》(简称“三清单”)予以公布。本次公布的“三清单”编制了2016年7月25日前由国家和省、市制定出台的全省涉及企业直接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和涉及进出口环节收费,其他有关要求仍然按照榕价费[2015]5号和榕财综[2015]33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福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清单》
2、福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
3、福州市涉及进出口环节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
福州市物价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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