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2-1000-2021-0007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1-11-11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蓓蕾幼儿园阳光分园(阳光幼儿园校舍加固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21〕102号
- 发布日期:2021-11-17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蓓蕾幼儿园: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福州市蓓蕾幼儿园阳光分园(阳光幼儿园校舍加固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榕蓓蕾[2021]5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进一步提升福州市学前教育办学条件,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园需求,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蓓蕾幼儿园阳光分园(阳光幼儿园校舍加固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110-350100-04-05-349402),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蓓蕾幼儿园
二、建设地点:鼓楼区水部街道火巷里2号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加固改造总建筑面积2247.3平方米,其中教学楼Ⅰ区?Ⅳ区建筑面积1236平方米,沿街店铺建筑面积400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546平方米,两座门卫建筑面积65.3平方米(A区建筑面积38.8平方米,B区建筑面积26.5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13027.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38.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282.04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0749.31万元)、预备费207.1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8个月。
六、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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