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2-1000-2021-0002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1-03-17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儿童医院生活服务管理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21〕19号
- 发布日期:2021-03-2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建省儿童医院:
贵院《关于审批福建省儿童医院生活服务管理中心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41号及省发改委《关于省儿童医院生活服务管理中心项目审批的复函》(闽发改社会函〔2021〕71号),为做好上海来闽医疗专家生活服务配套保障工作,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儿童医院生活服务管理中心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102-350100-04-01-658175),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建省儿童医院
二、建设地点:晋安区横屿组团鹤林片区福建省儿童医院内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10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新建生活服务用房,配备相应的厨房、餐厅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9055.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555.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69.56万元(无建设用地费),预备费431.2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建省和福州市按照5:5比例分担。
五、建设工期:18个月
请项目单位严格按基建程序和有关要求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论证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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