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2-1000-2019-0008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9-06-06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审批福州高级中学体艺馆、校门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19〕80号
- 发布日期:2019-06-0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建省福州高级中学:
报来的《关于申请重新批复福州高级中学体艺馆、校门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曾于2017年10月25日以榕发改审批〔2017〕197号文批复了福州高级中学体艺馆、校门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现你校提出,因工程费用时价变动,造成总投资发生较大变化,现申请重新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为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水平,经研究,原则同意重新审批福州高级中学体艺馆、校门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017-350104-82-01-072683),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建省福州高级中学
二、建设地点:仓山区乐群路18号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4385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20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18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座地下3层的地下室(地下一层为体育活动室,地下二层为人防地下室兼停车库,地下三层为设备用房)、地上篮球场、乒乓球场及新校门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2206.7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47.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988.61万元(含建设用地费6526.41万元),预备费270.4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12个月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教育局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七、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结合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即日起,榕发改审批〔2017〕197号文予以作废。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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