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2-1000-2019-0006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9-05-08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建省肝病科学研究中心)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19〕60号
  • 发布日期:2019-05-1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建省肝病科学研究中心)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19〕60号
来源: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19-05-13 17:20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你院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建省肝病科学研究中心)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医大肝胆〔2019〕4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提高片区医疗服务水平,推进肝病和肝癌科学研究事业发展,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建省肝病科学研究中心)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2019-350104-84-01-012000),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州市传染病医院)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仓山区洪湾北路东侧、金塘路北侧、金林路南侧。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299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9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诊医技楼、住院楼、科研楼、医学中心、教学中心等用房,以及地下室、室外景观配套设施等

  四、工程设计

  (一)总平面及建筑:同意项目总平面设计及建筑设计方案。

  (二)结构:基本同意结构设计方案。

  (三)给排水:基本同意给排水工程设计方案。

  (四)暖通电气:基本同意暖通电气工程设计方案。

  五、工程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393649.77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224312.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1949.14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40000.00万元),预备费7387.8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41个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根据专家组评审和评估报告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建省肝病科学研究中心)总概算表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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