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2-1000-2018-0020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8-10-26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医技附属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18〕194号
- 发布日期:2018-10-29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医技附属楼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榕皮总〔2018〕5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改善医疗用房,提高医疗质量,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二、建设地点:鼓楼区西洪路243号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1422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9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304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装修、给排水、弱电暖通、电气照明及配套设施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为25113.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052.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435.83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2000.00万元),预备费624.4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和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自筹。
五、建设工期:21个月
六、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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