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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红十字会:
你会《关于申请重新审批福州市红十字备灾救灾仓库(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榕红函〔2018〕2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曾于2010年2月26日以榕发改社〔2010〕14号文批复了福州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仓库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现你会提出,受征地拆迁影响,该项目2015年6月才正式开工,相应的建设标准及建设内容发生改变,导致造价提高。为推动工程后续手续办理,经研究,原则同意重新审批福州市红十字备灾救灾仓库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红十字会
二、建设地点:闽侯县荆溪镇永丰村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新建救灾备灾仓库2739.2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给排水、电气照明、弱电暖通、景观绿化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250.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82.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08.42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65.02万元),预备费59.5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红十字会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申请补助100万元,向社会各界募集100万元,其余不足资金1050.22万元由福州市财政统筹解决。
五、建设工期:7个月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福建省红十字会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七、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即日起,榕发改社〔2010〕14号文予以作废。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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