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2-1400-2017-0027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17-12-21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审批福州市胪雷小学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17〕243号
- 发布日期: 2017-12-2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胪雷小学:
你校报送的《关于申请重新审批福州市胪雷小学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曾于2014年7月28日以榕发改审批〔2014〕148号文批复了福州市胪雷小学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于建设用地费用大幅提高等客观原因,致使项目总投资有较大突破。为完善教学体系,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经研究,原则同意重新审批福州市胪雷小学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胪雷小学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仓山区城门镇胪雷村,现状福州市胪雷小学内。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新建3#教学楼、综合楼、文体馆和地下室、室外体育设施等,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841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给排水、电气照明、弱电暖通、景观绿化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13469.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659.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549.41万元(含建设用地费8000.00万元),预备费260.4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纳入“胪雷新城”安置房项目总盘,二期工程建设完成并经财政审核后,由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实结算。
五、建设工期:19个月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教育局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七、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严格按照《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8号)的规定执行,并根据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即日起,榕发改审批〔2014〕148号文予以作废。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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