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2-1200-2015-0021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15-12-14
- 标 题: 关于桂湖片区污水处理厂(宦溪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15〕248号
- 发布日期: 2015-12-1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桂湖片区污水处理厂(宦溪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办理审批的请示》(榕海环〔2015〕13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完善桂湖片区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片区污水处理需求,保护和改善周边环境,经研究,原则同意桂湖片区污水处理厂(宦溪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晋安区宦溪镇山溪村东侧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日污水处理规模为1.5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1座,出厂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新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CASS反应池、调节池、提升泵房、紫外线消毒池、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污泥处理设施,以及维护配套用房、厂区道路、绿化、防护等附属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150.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27.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08.10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263.00万元),基本预备费522.86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73.9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8.2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从福州市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规费中核拨。
五、建设工期:15个月
六、节能评估: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八、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根据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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