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2-2500-2021-0009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1-12-24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内河旅游基础设施提升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21〕120号
- 发布日期:2021-12-3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审批福州市内河旅游基础设施提升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榕水务函〔2021〕23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推进福州市城区内河旅游发展,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内河旅游基础设施提升一期工程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内河旅游基础设施提升一期工程(项目代码:2112-350100-04-01-480084)
二、项目单位: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对白马河、光明港、晋安河、东西河、琼东河、凤坂河、光明港一支河、打铁港河、台屿河、流花溪、西湖左海等11条内河进行沿河景观提升、沿岸管线整治、驳岸修复(含排口改造)等,新建公厕等配套服务建筑、夜景灯光及6座水闸。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9413.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050.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14.16万元(无建设用地费),预备费448.2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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