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2-2500-2021-0005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1-08-10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连辉路(原闽江学院长乐路校区地块)区间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21〕68号
- 发布日期:2021-08-17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福州市连辉路(原闽江学院长乐路地块)区间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地开〔2021〕15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完善片区路网,改善交通环境,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连辉路(原闽江学院长乐路地块)区间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017-350111-48-01-054632),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晋安区,起于现状连辉支路,止于北光明港路。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道路长237米,宽22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配套管线、电气照明、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
四、主要技术指标
(一)道路等级:城市支路;
(二)道路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
(三)路面设计荷载:标准轴载BZZ-100。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3806.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48.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483.74万元(含建设用地费2243.03万元),预备费74.44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列入该地块土地收储成本。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八、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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