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2-1300-2022-0002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2-03-17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鼓山沿线生态廊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22〕24号
- 发布日期: 2022-03-2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鼓山沿线生态廊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榕建总市政〔2022〕22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鼓山沿线生态廊道工程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鼓山沿线生态廊道工程(项目代码:2201-350100-04-01-898670)
二、建设地点:晋安区鼓山沿线,樟林、埠兴、牛山等片区之内。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6条生态廊道,总面积约294014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为8523.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000.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91.82万元(无建设用地费),预备费631.35万元 。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五、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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