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2-1300-2022-0001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2-02-23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批福州市晋安区泉头旧改地块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22〕17号
  • 发布日期: 2022-02-2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批福州市晋安区泉头旧改地块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2〕17号
来源: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2-02-25 12:23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福州市晋安区泉头旧改地块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榕建总市政〔2022〕15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完善新店片区路网,改善交通环境,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晋安区泉头旧改地块配套道路工程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泉头旧改地块配套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201-350100-04-01-827350)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晋安区新店镇。西园路起于现状西凤路东端,向东北方向延伸至北二通道城区段;西风支路起于站西路,止于西园路;涧田路起于桂后溪南侧,止于西园路。桂后溪河道起于熙悦府,于西园路接入涧田湖。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包含三条道路,分别为西园路、西风支路、涧田路,其中西园路长1507.181米,宽40米;西风支路长337.113米,宽24米,在桩号YK0+259.50处设置跨河桥梁1座;涧田路长218.808米,宽24米。桂后溪河道长2110米,河宽16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河道、给排水、电气照明、景观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72970.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178.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661.96万元(含建设用地费28233.89万元),预备费2130.3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2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视频解读
媒体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