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2-1300-2021-0007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1-10-21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党校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21〕93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7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党校项目建议书的函》(榕建总投资〔2021〕7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改善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党校党政教育环境,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经研究,原则同意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党校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110-350100-04-01-784152),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位于晋安区东北角,毗邻省人才公寓,华侨实业集团A5地块。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新建教学楼、教师办公楼、学生宿舍、教师宿舍、室内体育馆及地下室等,总建筑面积40553.2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053.2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500.0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46406.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001.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966.93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2571.64万元),预备费3437.4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18个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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