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2-1300-2020-0013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0-11-13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横屿公交枢纽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20〕143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批准横屿公交枢纽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客运场站发〔2020〕16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完善晋安区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交通环境,经研究,原则同意横屿公交枢纽站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019-350111-54-01-080777),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晋安区地铁4号线化工路站东侧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841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6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5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运营管理用房、公交车辆停车坪、地下车库及配套设施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17500.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853.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295.01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0095.92万元),预备费352.6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从福州市公交场站建设预算资金中列支。
五、建设工期:15个月
六、招标事项: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八、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结合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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