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2-1300-2020-0008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0-07-20
- 标 题: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派出所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发改审批〔2020〕89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古厝保护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商请审批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派出所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榕古厝函〔2020〕8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维护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内社会稳定,提高派出所区域治安管理能力,经研究,原则同意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派出所建设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018-350103-47-01-002067),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古厝保护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原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台江区下杭路北侧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新建派出所1栋及地下室、室外景观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5108.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1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96.5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9758.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73.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62.32万元(含建设用地费5063.47万元),预备费722.8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12个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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