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5—2028年)》政策解读
时间: 2025-10-27 11:00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州市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5—2028年)》(榕政规〔2025〕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围绕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等作出重大决策部署。2024年7月,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国发〔2024〕17号);2024年12月,省政府印发《福建省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4—2028年)》(闽政〔2024〕14号)。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相关部署,高质量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特制定出台《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到2028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至75.5%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1.9以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升,潜力地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明显加快,福州都市圈辐射带动作用更加凸显,全面建设人民宜居、安全韧性、绿色智慧城市,人民高品质生活实现更大突破,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工作进展

  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发改委牵头市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区认真研究谋划,逐项对照省里方案所列重点任务,逐一分解我市贯彻落实举措和责任分工,结合福州实际,起草拟定《实施方案》;按程序征求市工商联等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情况,对实施方案作了修改完善;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由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四、范围期限

  《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五、主要内容

  市《实施方案》共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围绕发展目标,制定了五大领域22项具体任务,一方面逐项对应省《实施方案》各项重点任务,研究提出我市贯彻落实举措,另一方面根据福州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特点,在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推动城市副中心发展、加快县城集聚发展、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等方面突出福州特色和福州模式。

  一是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涵盖持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农业转移人口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畅通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渠道、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政策等7项重点任务。

  二是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行,涵盖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建设、推动城市副中心发展、加快县城集聚发展、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打造高能级产业平台等5项重点任务。

  三是实施都市圈高质量建设行动,涵盖健全都市圈同城化发展机制、完善交通高效强圈、构建产业优质强圈、打造生活品质强圈等4项重点任务。

  四是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涵盖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建设宜居韧性城市、推进绿色智慧城市建设等3项重点任务。

  五是健全新型城镇化推进体制机制,涵盖构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健全城镇化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完善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机制等3项重点任务。

  六、注意事项

  《实施方案》由市发改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发改委综合规划处,联系电话:0591-83896239。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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