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 2025-06-24 15:58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州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5月,省里印发了《福建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落实好《福建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发改委牵头草拟了《福州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市行动方案》)。

  二、目标任务

  《市行动方案》旨在促进我市消费提质扩容,有效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助力做强国内大循环。力争2025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万人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以上。

  三、工作进展

  根据国家“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的工作部署,市发改委结合我市发展实际,会同商务局、人社局、文旅局等部门共同研究,提出提振消费的具体措施。《市行动方案》先后多次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意见,召开行业协会座谈会,并在官网向社会广泛公开征集意见,相关意见已充分吸纳;并由市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四、范围期限

  《市行动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五、主要内容

  《市行动方案》的制定从提升需求端消费能力、完善供给端服务品质以及优化外部环境三方考量,覆盖了全年龄、全周期、全产业,实施六大专项行动,共28条措施:

  (一)实施消费能力提升行动

  该部分立足提升需求端消费能力,着力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提出稳定就业、鼓励创业、加强职业培训、增加财产性收入、加大清欠力度等5条措施,提升群众消费能力。

  (二)实施消费水平保障行动

  该部分立足保障需求端消费水平,提出强化生育保障、提升医疗保障、持续优学优教、重点群体保障等4条措施,减轻群众负担,保障消费水平。

  (三)实施大宗消费更新行动

  该部分立足加大供给端以旧换新,包含加力实施以旧换新、全面提质住房消费、大力支持汽车消费、持续做好设施更新等4条举措,激发市场消费潜力。

  (四)实施消费品质培优行动

  该部分立足供给端品质提升,着重强化消费品牌引领,包括培育首发经济、支持新型消费、推动内外贸一体化等3条措施,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消费新需求。

  (五)实施消费场景扩容行动

  该部分立足扩大供给端服务场景,结合了我市服务消费的特色领域,从养老育幼、餐饮服务、家政服务、赛事经济、演艺经济、文商旅融合、水上旅游、入境旅游等8个场景入手,提出扩大服务消费的举措,激活消费增长新引擎。

  (六)实施消费环境改善行动

  该部分立足优化消费环境,包含休息休假、放心消费、减少限制、优化环境等4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通过改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体验和满意度,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六、注意事项

  《市行动方案》由市发改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七、关键词诠释

  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围绕汽车、家电、家装等重点消费品实施以旧换新。

  文商旅融合,文化、商业、旅游三者融合发展。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发改委服务业处,联系电话:0591-83328365

来源:发改委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