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受疫情影响,国际客运定期航线中断近三年(约六个航季),今年元月8日民航局解除国际航班“五个一”调控措施后,我市国际航线恢复缓慢。为加快疫后航班恢复,促进福州机场旅客吞吐量快速提升,贯彻落实“两国双园”发展战略,打造国内空中快线和培育机场二期投运客源基础。特制定本补充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疫情前补贴期未满的亚洲航线航班按照现行政策的补贴标准补满至两年,总补贴期虽不满两年但超过本文件有效期限的时段不再予以补贴。
(二)在认定新开空白航点航班的前四个航季无航空公司执飞条件时,扣除疫情期间民航局执行“五个一”措施时段。
(三)将新开福州至北京、成都及上海定期航线航班补贴标准,由2万元/班分别提高至补贴4万元/班、3.5万元/班、3万元/班;将加密上述航线补贴标准,由1.5万元/班分别提高至补贴3.5万元/班、3万元/班、2.5万元/班。
(四)贯彻落实“两国双园”发展战略,给予新开或加密雅加达航线航班补贴8万元/班;给予现有执飞雅加达航线航班运营年度达到300班(含)的补贴5万元/班。
三、其他事项
本补充意见与榕政规〔2022〕3号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意见为准。申报要求按照榕政规〔2022〕3号文件规定执行。本补充意见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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