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各级关于防台救灾工作指示精神,加快我市灾后重建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参照省《灾后民生救助保障实施方案》(闽政办〔2023〕27号),制定本措施。
二、主要内容
包括总体要求、主要措施、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其中,突出围绕五个方面、提出了27项具体举措:
一是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住房和生活需求。主要包括加快农房保险理赔、开展农房恢复重建、加快做好耕地建设、做好灾后临时救助4项措施;
二是抓紧开展农业灾后指导服务。主要包括做好农业保险理赔、抓好受灾种植业恢复生产、支持灾区重建温室大棚、支持受灾农田设施恢复重建、支持受灾畜牧业恢复生产、全力推进渔业有效恢复、加强渔业技术指导服务7项措施;
三是抓紧开展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主要包括推动交通设施、供排水等市政设施、水利设施、电力设施和其他公共服务基层设施恢复重建5项措施;
四是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扶持力度。主要包括加快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加大商贸企业灾后扶持、加大汽车消费支持力度、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加大中小微和个体工商户支持等5项措施;
五是强化财政金融政策支持。主要包括运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受灾主体信贷支持、加快对车辆定损理赔、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分险作用、加大受灾地区以工代赈专项投资倾斜力度6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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