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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建特色小镇的若干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福州市发改委(市特色小镇办)于2017年8月29日以榕发改区域[2017]43号通知印发实施《福州市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创建工作细则》),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创建工作细则》的依据与目的
出台《创建工作细则》是为了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有关精神,落实好福建省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福州市政府《关于加快创建特色小镇的若干意见》,并与《福建省特色小镇创建指南》做好衔接,更好地规范、推动我市特色小镇的创建工作,尽快全面拉开我市创建工作框架。
二、《创建工作细则》的意义与作用
《创建工作细则》对福州市《关于加快创建特色小镇的若干意见》相关政策措施进行了规范和明确,确保这些政策能够更好地落到实处,更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着力推动我市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的全面实质性展开,争取尽快形成我市创建特色小镇的良性发展态势。
三、《创建工作细则》的主要内容介绍
《创建工作细则》共分为11个部分,其中: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程序、审核公布等部分,主要是对我市申创特色小镇项目在列入创建名单前的相关申报工作进行规范与明确;创建规划、监管调整、验收命名等部分,主要是对我市特色小镇创建过程的有关指导、管理与验收等工作进行规范与明确;用地保障、资金拨付等部分,主要对我市创建特色小镇的有关扶持政策的具体操作程序进行规范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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