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民航业是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平台,是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为打造海丝门户枢纽机场,实现福州机场2017年旅客吞吐量快速增长,由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商务局、旅游局、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公司等配合,共同研究起草《关于促进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实现旅客吞吐量快速增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市15届政府2017年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2017年3月28日正式颁布实施,执行至2017年12月31日。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
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以下简称福州机场)2017年旅客吞吐量增长20%,实现1400万人次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各项保障措施和主要政策
1、加大增量奖励力度。鼓励航空公司做大旅客增量、新开航线,吸引新的航空公司在福州机场开通航线,在完成相关目标后,给予奖励。航空公司统一于2018年1月向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申请,新引进航空公司须运营满一年后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项目运营情况及补贴金额等;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出具证明材料;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共同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拨付资金。具体奖励条款如下:
1)鼓励各航空公司做大增量。在享受现行的《福州市民航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补贴政策外,以各航空公司(2017年新引进航空公司除外)2016年度在福州机场的旅客吞吐量为基数,在2017年旅客吞吐量增速达到30%(含)以上时,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增量奖励:①增速在30%(含)-40%(含)之间时,则30%(含)以下的增量旅客部分按10元/人次的标准奖励,30%(不含)-40%(含)之间的增量旅客部分按12元/人次的标准奖励。②增速在40%(不含)以上时,则30%(含)以下的增量旅客部分按10元/人次的标准奖励,30%(不含)-40%(含)之间的增量旅客部分按12元/人次的标准奖励,40%(不含)以上的增量旅客部分按15元/人次的奖励。?增量旅客定义:指以航空公司上一年度在福州机场承运的旅客人数为基数,当年较上一年增加的旅客人数。
2)鼓励各航空公司开辟新航线。①航空公司新开航线在飞满一个航季、每周执行不少于2班、执行率80%以上、2017年度总航班量高于2016年度的前提下,新开航线所承运的进出港旅客按60元/人次标准奖励。②新开航线不再享受上述第1条增量奖励政策及《福州市民航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第一款第3条规定的增量补贴政策;新开航线奖励政策与《福州市民航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第一款第2条规定新开国际(地区)航线补贴政策不同时享受。?新开航线定义:指航空公司在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开辟或停飞一年以上又恢复的始发或经停福州的航班,新开航线的航点中须有该航空公司未在福州机场开通过的或至少停飞一年以上又恢复的航点。新开航线包含新开定期航班、新开包机航班和新开航线在补贴期内加密的航班。
3)鼓励引进新的航空公司在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开通航线。新引进航空公司是指航空公司在2017年1月1日以后进驻福州机场开通航班的航空公司。新引进的航空公司在福州机场运营满一年、且每周航班执行不少于2班、执行率80%的前提下,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新引进航空公司执飞的航线皆属新开航线,可同时享受上述第2条补贴政策。
2、提升福州机场服务保障能力
1)提高航班正常放行率,加快机位、空港快线站点、城市候机厅等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加快推动二轮扩能工程建设,确保2017年年中停机位达76个(含厦航自有14个)。通过与快线公司的资源整合,推动在火车南北站、莆田、南平等设置本异地城市候机厅,加密快线班次,发挥协同作用、开发腹地客源。
2)?加大对新开辟航线的减免优惠支持,主要是对新增运力和运营困难的航空公司给予更大力度的地面服务收费优惠及补贴支持,配合宣传及市场推广,配套网络宣传及自媒体推广,增强旅客航班认知度。?扩容客源腹地,主要是开发周边客源市场,争取将腹地市场进一步延展至三明、宁德北部、浙南、赣南和闽南地区。优化调整三明地区陆空联运产品,提高重点旅行社组团积极性,发挥客流导向作用;开发浙南、福鼎地区客源,引导客源由福州机场进出港;陆空联运补贴向重点航线及航空公司倾斜,对于有重要意义航线及亟需扶持的航空公司扩大补贴区域、加大补贴金额。?发展“福州中转”业务,主要是联合基地航空公司,优化中转流程、完善中转硬件、提升中转服务,形成具有一定便捷性的中转平台。完善硬件设施,完成国际行李后台监管区、中转休息区、国内国际中转柜台、增强中转标识等设施设备改造;优化中转流程,派专人引导中转旅客,加快实现行李的“无缝中转”。
3、推进通关便利化
结合市商务局、公安局,福州机场海关、福州机场边检站、福州机场检验检疫局职能,提出提高口岸通关能力、提升通关效率、打造国际中转平台等工作措施。
?进一步提高空港口岸工作效率,加大福州口岸联席会议空港联络员制度的工作力度,协调各查验单位给予支持,为“5.18”、“三合一”会议、“海青节”等重要会议及重大经贸活动创造和谐、高效、便捷的通关环境。
?在2016年已配备20名协管员的基础上,继续增加空港口岸各查验单位协管人员配置人数,并提高聘用协管员经费标准。
?支持部分重点国际航班在0-6点起降,加快推动在福州机场口岸实施24小时通关,本着空港口岸和海港口岸平衡、同一口岸各查验单位平衡的原则,根据2017年度口岸工作重点,优先安排协勤人员用于空港,同时将福州口岸查验单位聘用协管员经费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5万元(含五险一金)。
4、促进旅游、会展业和航空业融合发展
1)积极拓展旅游市场,实现2017年进出长乐国际机场的团队游客数比增30%,达114.4万人次。用好用足旅游专项扶持资金:①常态航班进出福州空港奖励。根据福州旅游市场产品的季节变化,组织包装入榕旅游线路,激发旅行社组织入榕旅游的积极性,以每三个月为奖励周期,设置50元/人次的奖励标准、每三个月600人的基数标准。②新开航点包机奖励。以政策发布之日起上一年度为参考标准,今年开通的航点与上一年度不重复的,定义为新开航点。对东亚、南亚、东南亚,中东、非洲,欧洲、美洲、大洋洲新开航点包机一次性奖励旅行社20万元、30万元、50万元,激发旅行社开通如福州至迪拜、福州至俄罗斯、福州至夏威夷、福州至柬埔寨等旅游包机新航点,增加国际航线的游客量,提升长乐空港的国际知名度。包机航班不再享受上述新开航线旅客运输量补贴。
2)进一步加大申会办展的力度。今年举办国家级或全国性的大型展览和会议5-7个项目,新创办2-3个本土展会。加大财政对会展业的扶持力度,我市已出台新的《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今年3月6日起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标识码:3501000008
闽公网备案号:35010402351617
闽ICP备2024031138号
版权所有: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办单位: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