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公布了《福州市物价局关于公布〈福州市市级实行定价管理的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榕价服〔2015〕 号,以下简称《目录清单》)。为了让社会更好地了解政策,现对政策出台的背景过程、主要内容、政策亮点等进行解读。
一、公布《目录清单》的背景过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4〕1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15]31号)精神,省物价局公布了《福建省实行定价管理的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闽价服[2015]284号),为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我局本着对市场竞争充分、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一律市场化为原则,开展了中介服务收费等项目的清理工作,对国家、省要求放开的项目坚决放开。
二、《目录清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与2015年1月份我局公布的《中介服务收费定价目录》相比,本次公布的《目录清单》,从栏目设置看,内容更加具体,不仅包括收费项目、定价部门,还涵盖了行业主管、收费文件、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执收单位、执行时限等内容;从定价项目看,实行市级定价管理的收费项目有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林业中介服务收费、专业批发市场交易服务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机动车工况法排气检测收费5项;从执行时限看,对中介服务收费文件的执行时间进行公布,更具约束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了收费政策透明度。
三、新公布的《目录清单》有哪些亮点?
(一)目录清单时效性增强。建立中介服务收费定价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今后一旦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收费政策发生变化,我局将适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上及时更新《目录清单》相关内容,时效性更强。
(二)中介服务收费透明度提高。中介服务收费定价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能提高企业的知情权,增加企业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政策的了解,增强了收费制度的透明化,便于社会监督,有利于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促进中介行业健康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