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出台《福州市推进大数据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底,完成“3个中心、3类平台、3类群体、9家龙头企业、1个数据蓝海”的建设任务。
三年行动计划具体目标
到2020年底,建设完成“3个中心、3类平台、3类群体、9家龙头企业、1个数据蓝海”:
●3个中心:数据资源储备中心、计算能力中心、数据资产运营中心
●3类平台:技术创新平台、应用服务平台、互动展示平台
●3类群体:院校(所)群体、企业群体、产业基金群体
●9家龙头企业:数据资源1家、数据技术3家、数据应用5家
●1个数据蓝海: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数据蓝海
根据行动计划,我市将推进大数据领先发展,3年完成投资100亿元,培育千亿数据产业,形成“有数据、有能力、有产业、有生态”的“四有”格局,实现“数据强、福州强”的“两强”目标。
建设国内最大的数据资源储备中心,积极参与建设国家层面的战略数据资源储备中心,形成庞大的数据资源,构建数据蓝海、发展数字经济,服务国家大数据战略。
建设大数据计算能力、数据资产运营能力,运用大数据提升政府管理效能、城市创新能力、智慧城市水平,打造数据名城、服务美好生活。
积极推进7大重点工程建设,即:
●重点建设大数据计算能力工程
●数据资源储备工程
●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工程
●领域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工程
●海上丝绸之路大数据工程
●大数据人才工程
●大数据研究能力工程
组建“福州市大数据联盟”,建立大数据技术研发专项基金,支持鼓励大数据专利申请和维护等,促进大数据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我市力争到2025年,数据名城成为福州新名片:
●全市数据产业规模达2000亿元,成为新的支柱产业;
●若干龙头数据企业进入国内大数据企业百强,数据资源储备达EB级规模,成为国家战略数据资源储备分中心。
(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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