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第四季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时间: 2017-12-27 15:18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的通知》(榕政办〔2014〕116号)和2017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有关要求,我委建立组织机构,精心动员部署,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为了保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有序开展,我委及时调整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于年初印发《2017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我委大力宣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宣传栏、门户网站、主题教育活动等形式宣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深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学习活动,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效果明显。

三、排查工作具体,整治措施得力

根据我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第四季度我委(含下属单位)共开展了3次排查,重点对东部办公区4、8、9、11、13、16层以及东部办公区以外的下属单位办公用房进行了排查。排查范围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办公大楼门口、楼梯、楼层内部通道是否堆放杂物,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各办公室是否使用超标电器、是否存在违规接电情况、电源插座是否安全可靠等;电房电路是否存在老化情况;是否开展防火巡查及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和演练;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通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发现并排除了一些消防安全隐患。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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