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和业务工作事项目录
时间:
2012-08-03 00:12
行政权力和业务工作事项目录 | ||||||||
单位: | 填表时间: | |||||||
序号 | 行政权力和业务工作事项名称 | 所属类别 | 主要内容 | 是否公开 | 公开形式 | 公开时间 | 承办处室 | 备注 |
1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 | 非行政许可 | 市级政府预算内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直接投资或以资本金注入或提供担保的建设项目;市直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使用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县(市)、区政府使用财政性资金审批权限在市级的建设项目;按有关规定应受理审批的其他项目等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审批。 | 是 | 主动公开 | 审批处 | ||
2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 非行政许可 | 市级政府预算内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直接投资或以资本金注入或提供担保的建设项目;市直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使用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县(市)、区政府使用财政性资金审批权限在市级的建设项目;按有关规定应受理审批的其他项目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是 | 主动公开 | 审批处 | ||
3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 | 非行政许可 | 市级政府预算内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直接投资或以资本金注入或提供担保的建设项目;市直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使用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县(市)、区政府使用财政性资金审批权限在市级的建设项目;按有关规定应受理审批的其他项目等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 | 是 | 主动公开 | 审批处 | ||
4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境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使用非政府性资金进行建设的,属《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中市级核准权限的项目核准。 | 是 | 依申请公开 | 审批处 | ||
5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非行政许可 | 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投资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备案。 | 是 | 依申请公开 | 审批处 | ||
6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购并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等各类外商投资建设的总投资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核准。 | 是 | 依申请公开 | 审批处 | ||
7 | 境外投资项目审核 | 行政许可 | 境内各类法人,及其通过在境外控股的企业或机构,在境外进行的投资(含新建、购并、参股、增资、再投资)项目审核。 | 是 | 依申请公开 | 审批处 | ||
8 |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 | 行政许可 | 实行审批制、核准制或备案制的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原则上在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项目备案表的同时一并申请核准招标事项;招标事项核准后因连续两次招标失败可申请调整招标方式。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申请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同时申请核准招标事项的,应当在项目勘察、设计之前申请核准招标事项。 |
是 | 依申请公开 | 审批处 | ||
9 | 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确认审核 | 非行政许可 | 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的外商投资项目所采购的国产设备(调整鼓励外资目录时,项目采购国产设备实现退税政策以项目核准时施行的鼓励外资目录为准);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项目核准符合投资体制改革相关配套文件规定。 | 是 | 依申请公开 | 审批处 | ||
10 | 国家鼓励发展的内资项目确认审核 | 非行政许可 | 该项目是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复(含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项目核准符合投资体制改革相关配套文件规定;该项目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项目进口的设备必须是在批准用汇额度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且应在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目录之外;项目投资总额5000万元以下的鼓励类内资项目。 | 是 | 依申请公开 | 审批处 |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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