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今年以来,我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三、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多措并举推动我委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果,特别是我委牵头开展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已经入围首批“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示范市”名单、牵头开展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被确认为第二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
在推进我委依法行政工作中,我委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一是坚持发挥核心作用,委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作为我委工作重点,在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上均安排议题研究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研判我委法治建设工作的难点,于年中印发《福州市发展改革系统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调整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2019年中心组学习法律知识2次,组织我委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培训4场次,有效提升委领导班子成员的法治意识;三是加强保障工作,在预算中安排20万元法治建设、法律顾问、诉讼费用、普法宣传等项目,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二、立足工作实际,落实依法行政举措
(一)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质效。我委严格按照《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议制度和议事决策规则》、《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文件规定,进一步决策我委重大行政决策清单,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开展调研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结果公开等程序。我委2019年对我委牵头的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评估,成果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目前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已被纳入全国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名单范畴。
(二)坚持立法先行,积极推动立法立规工作。一是做好制度文件制定工作。我委坚决贯彻落实市人大、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积极做好我市发改系统立法立规工作。我委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发布备案审查制度,综合利用委内法规部门和法律顾问队伍的力量加强合法性审查力度,并及时做好公示公开工作。2019年我委牵头制定《福州市社会信用条例》,目前草案已经通过市政府审定和人大常委会审议,为我市信用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工作。我委于2019年9月底开始牵头对福州市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损害营商环境的制度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拟于12月底前完成相关修订、废止及公示公开工作。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一是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主动在官网公布行政执法清单、权责清单、行政执法持证人员名单、行政执法流程及投诉举报渠道等内容;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我委实际出台了相应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委行政执法行为。
(四)减少前置监管环节,切实推进简政放权。一是加强规范指导,我委牵头对全市发改系统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条件、审批流程和办理时限等进行梳理优化,并推动审批事项下沉县(市)区,不断推进窗口单位精准服务,进一步减少前置审批、监管环节,将办理程序一律简化为2步(受理审核-审批办结),承诺时限一律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二是积极打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升级版,强化信用监管,持续深化监管方式创新等涉及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内容纳入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单位,厘清监管职责。10月底,经市政府同意,全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已正式印发公布。
(五)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提升监管效能。一是协调推进我市“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目录事项清单认领前期梳理工作,组织开展监管目录清单及检查实施清单梳理工作,推进市、县两级审批部门依托系统强化对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力争实现对行政审批事项监管全覆盖;二是制定审批(核准)项目“双随机”抽查方案,根据年度项目目录随机抽查项目,按要求开展实地检查,并强化对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力度和抽查结果的运用。
(六)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学法用法能力。2019年我委利用支部学习、集中学习等形式,多次组织业务骨干参加专题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学习范围涵盖政府投资条例、招投标法律法规、价格领域法律法规等。2019年11月,我委组织委内工作人员和各县(市)区发改系统工作人员参加发展改革系统法律法规暨行政执法考试专题培训,有效提升我市发改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七)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切实做到“谁执法,谁普法”。2019年我委更新并对外公布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强化责任约束。围绕价格监督检查、项目审批、节能审查、招标投标监管、信用建设等领域开展,深入茶亭公园、水部街道、连江苔菉镇等地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积极拓展法治宣传阵地,综合利用委行政审批服务窗口、“12358”价格热线以及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平台,并在福州日报等媒体发表普法相关内容8篇,不断提升以案释法效果,营造良好法治宣传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认真做好“七五”普法收官工作。2020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我委将重新对照此前各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和自我查摆发现的问题,对标对表,认真整改,确保“七五”普法工作圆满收官。
(二)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做好权责清单调整更新及公示公开工作,严格依据权责清单行使法定权责。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我委体制机制创新,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持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深化“多规合一”、“多评一表”、“多图一审”套餐式服务等创新机制,扩大政务数据共享应用范围,提升数据使用效率。
(三)继续推进发改系统立法工作。推动《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尽快通过市人大会议成为地方性法规,并进一步按照要求做好社会信用条例的配套制度制定工作,提高社会信用条例的实用性。推动发改系统其他重点领域开展立法调研活动,为进一步丰富发改系统制度规定打牢基础。
(四)继续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优化完善行政执法流程,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确保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增强行政执法公信力。
(五)继续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更新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国家宪法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一线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发改系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挖掘工作中遇到的典型案例,通过网络媒体解析宣传,增强以案释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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