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的通知》(闽经信政法﹝2018﹞167号)相关规定,由国网福州供电公司申报的220千伏顺赤ⅠⅡ路等8条电力线路保护区划定经我委审核,拟同意220千伏顺赤ⅠⅡ路等8条电力线路保护区依法划定。现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26日内向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馈。
福州市电力执法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87716983
附件:220千伏顺赤ⅠⅡ路等8条电力线路资料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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