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采取“双随机”方式每半年抽取监管项目和执法人员名单。2023年12月,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抽取结果,张丽丹(执法证编号:13010003034)、陈美如(执法证编号:13010003041)等两名执法人员对福州市第二医院4、5号楼及附属楼拆除重建项目、福州市火车北站站前二路道路工程项目,福州连江桂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福州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节能审查)等2个审批项目,1个核准项目、1个节能审查项目开展行政检查。执法人员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1、审批(核准、备案)文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2、项目开工前依法需办理的审批文件等;3、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及完成投资情况;4、工程形象进度。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府办[2016]7号),执法人员当场向项目单位出具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告知书》,告知检查结果,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等。具体如下:
一、福州市第二医院4、5号楼及附属楼拆除重建项目
目前未发现问题
二、福州市火车北站站前二路道路工程
目前未发现问题
三、福州连江桂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目前未发现问题
四、福州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
至检查时,该项目已建成投入生产。项目单位应及时补办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验收,并向我委递交验收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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