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福州市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榕委办〔2023〕30号)要求,现将拟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福州市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书面材料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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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福州市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福州市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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