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核准福州市拔萃高级中学2023年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函》(榕教函〔2023〕453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制定福州市拔萃高级中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制定福州市拔萃高级中学学费标准为26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标准为3000元/生.学年。
二、本函自2023年秋季入学起执行,有效期一年。其他有关事项严格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