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公布2023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榕发改价格﹝2023﹞28号
时间:2023-06-16 16:21

各县(市)区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粮储局:

  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公布2023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闽发改价格〔2023〕1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6月9日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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